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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扶持 物流企业建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可享优惠
点击数:2992012-02-12 18:26:44 来源: 人民网
华龙网讯(记者 薛哲)物流企业建立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可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半的优惠。昨日,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》,只要仓储设施占地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、储备物品符合一定要求就可以享受这一政策优惠。
符合条件享3年税收减免
《通知》表示,从今年1月1日开始,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,按其所属土地登记适用税额标准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,政策将持续到2014年12月31日,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享受3年政策减免。
市地税局方面表示,这里所指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其占地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,并且储备粮食、棉花、油料、蔬菜、肉类、化肥、种子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;煤炭、矿砂、原油、成品油、钢材、水泥、建材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;食品、饮料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机电产品、文体用品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。
市地税局方面还称,这里指的仓储设施用地,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(含配送中心)、油罐(池)、货场、晒场(堆场)、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、码头、道路、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。
1万平方米每年最高省百万
根据市政府《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》,重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按照地段分为8等,最高等级为一等,其应缴纳的税额为每平方米15~20元;最低等级为八等,应纳税额为1.5~2元/平方米。
重庆工商大学财税专家尚可文表示,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年征收一次。假设一家物流企业在一等土地上建立了一个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大宗商品仓储设施,其最高的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200万元。如果享受减半政策,每年就将减少100万元的土地使用税。重庆市勤牛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协洪表示,他手中有一个占地1万平方米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,其适用的土地使用税税额为6元/平方米,该政策施行后,今年他的公司就将节省3万元的费用。
有望拉低商品物流成本
“我市的物流行业面临仓储设施供需失衡的情况。”市物流协会秘书长焦飞表示,不少的物流企业为了满足其仓储配送的需求,甚至租用一些制造工厂的闲置厂房作为仓储设施,缺少专业的设施,对于公司的形象和配送效率提升都有影响。焦飞认为,土地使用税减半政策实施后,将减少物流企业修建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成本,从而鼓励我市的物流企业加仓储设施的投入。
焦飞称,由于供需的不平衡,目前我市的仓储费用从以前的每平方米10元,涨到了20元/平方米。如果市面上的仓储设施越多,则仓储的价格有望理性归回。这样物流企业的成本就有可能得到降低,从而减少商品的物流成本,最终让市民受益。
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
一等 15元至20元
二等 12元至16元
三等 9元至12元
四等 7.5元至10元
五等 6元至8元
六等 4.5元至6元
七等 3元至4元
八等 1.5元至2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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